高精尖产业 · 中关村1+5 · 外资研发中心 · 总部企业
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,支持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
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管,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
北京市商务局、市科委主管,支持外资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
支持科技人才发展和科技服务业壮大
• 不同政策板块可同时申报,例如可同时申报中关村1+5政策和高精尖产业资金
• 同一政策板块内,即使符合多个条款,只能享受其中一个条款(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)
• 北京市级与国家级、区级政策可分别申报,三者叠加享受
| 政策方向 | 支持对象 | 支持标准 | 申报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| 在京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 | 按应用效果和投资额综合评定 | 线上申报,专家评审 |
| 行业标杆示范首方案 | 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企业 | 按示范效果和可复制性评定 | 线上申报,现场核查 |
| 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|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| 认定奖励最高100万元 | 认定后自动享受或申报 |
| 政策名称 | 支持方式 | 支持金额 | 申报条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支持培育前沿技术企业 | 事前补助+股权投资 | 第1年≤200万,第2年≤300万,第3年股权≤1500万 | 通过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认定 |
| 支持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 | 事前补助+股权投资 | 第1年≤200万,第2年≤500万,第3年股权≤3000万 | 通过专家评审,具有颠覆性潜力 |
|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 | 综合评定支持 | 按建设投入评定 | 领军企业,具备较强研发实力 |
| 支持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 | 综合评定支持 | 按市场开拓效果评定 | 首创产品在京首次应用 |
| 支持技术(服务)走出去 | 综合评定支持 | 按国际化成效评定 | 境外技术推广、知识产权国际布局 |
| 认定类型 | 核心条件 | 支持政策 |
|---|---|---|
| 研发创新中心 | 有明确研发领域、固定科研场所、正在开展的研发活动;经母公司授权承担全球/区域研发项目 | 落地集聚奖励最高5000万元 |
| 开放创新平台 | 建筑面积≥1000平方米研发场所;签约研发创新项目≥10个;具备国际化技术、人才等资源 | 提级扩容奖励最高2000万元 |
| 条件类别 | 具体要求 |
|---|---|
| 母公司持股 | 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≥50% |
| 母公司资产 | 境外母公司总资产≥1亿美元 |
| 注册资本 | 在京注册资本≥100万美元 |
| 经营年限 | 在京持续经营1年以上 |
| 职能授权 | 经境外母公司授权,承担区域投资、管理、服务等职能 |
| 支持类型 | 支持条件 | 支持金额 |
|---|---|---|
| 新落地奖励 | 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外资研发总部 | 最高500万元 |
| 规模成长奖励 | 总部企业营收同比增速≥10% | 最高500万元 |
| 研发投入奖励 | 在京研发投入达标 | 最高500万元/年 |
| 人才引进支持 | 引进高端国际人才 | 按国家及市级标准叠加支持 |
每年分批次申报,第一批通常在2-3月启动
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通知为准
| 申报步骤 | 具体内容 | 注意事项 |
|---|---|---|
| 1. 网上申报 | 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,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| 提前注册企业账号 |
| 2. 填写信息 | 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、项目信息、财务数据等 |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|
| 3. 上传材料 | 上传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知识产权证明等附件 | 材料需清晰完整 |
| 4. 初审 | 区经信局初审,可能要求补充材料 |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|
| 5. 专家评审 |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 | 部分项目需现场答辩 |
| 6. 公示拨付 | 评审通过后公示,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| 公示期一般为5-7个工作日 |
各政策申报时间不同,通常集中在每年3-6月
关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通知
| 政策方向 | 申报方式 | 评审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前沿技术企业培育 | 线上申报,需先通过前沿技术企业认定 | 专家评审+现场考察 |
| 颠覆性技术创新 | 线上申报,需提交技术方案 | 专家论证+技术评审 |
|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| 线上申报,需提交建设方案 | 综合评审+现场核查 |
| 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 | 线上申报,需提交应用证明 | 效果评估+专家评审 |
每年开放一批次申报,通常在下半年
2025年第八批认定申报截止为2025年12月5日
| 申报步骤 | 具体内容 | 注意事项 |
|---|---|---|
| 1. 准备材料 | 母公司授权书、研发场所证明、研发项目清单、人员构成等 | 外文材料需公证翻译 |
| 2. 网上申报 | 登录北京市科委/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系统 | 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 |
| 3. 部门审核 | 市科委会同市商务局、市经信局等部门联合审核 | 可能需要现场核查 |
| 4. 公示认定 | 审核通过后公示,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|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|
| 5. 享受政策 | 认定后可申请落地集聚奖励等支持 | 按年度申报奖励资金 |
申报流程5个工作日办结
"告知承诺"方式可当场办结
| 申报材料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地区总部申请 | 原件,需公证 |
|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地区总部授权书 | 明确授权职能范围 |
| 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 | 需经公证认证 |
| 母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| 证明总资产≥1亿美元 |
| 在京企业营业执照 | 证明持续经营1年以上 |
| 验资报告 | 证明注册资本≥100万美元 |
Q: 中关村1+5政策和高精尖资金能否同时申报?
A: 可以同时申报,但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支持。
Q: 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能否同时申请?
A: 可以同时申请,两者不冲突,且可叠加享受相关奖励政策。
Q: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必须先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?
A: 不是必须,但建议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,可享受更多普惠政策。